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局长牛银海一行赴青海庆华集团监察安全生产工作
来源:集团机关 | 作者: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22-09-23 | 1225 次浏览 | 分享到:

 

     9月21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局长牛银海、副局长杜进栋一行6人赴青海庆华集团主要就企业落实矿山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察。青海庆华集团总经理李永强,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吕忠、副总经理胡兆钢等集团公司领导,以及运营管理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参加。



      李永强对牛银海一行领导的到来表示欢迎,并简要介绍了企业基本概况、产业布局、生产经营等情况,同时详细汇报了企业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及国庆节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牛银海围绕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统筹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提升企业安全保障能力等工作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对青海庆华集团高度重视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和总体平稳有序的安全生产形势给予了肯定。他指出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重点矿山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至关重要,要切实把当前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好、抓到位,持续巩固良好的安全生产形势。同时表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将充分发挥职责职能,帮助企业进一步增强安全基础管理,促进企业实现安全和发展的良性循环。



      牛银海结合此次企业落实矿山安全主体责任监察情况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一是要从集团公司落实矿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要求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保证安全投入,配齐相关机构,并全面细致做好矿山安全工作检查排查。二是要依法办矿、依法管矿,认真学习国家关于矿山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及时了解掌握国家对矿山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文件精神,推动科学化规范化安全管理。三是要深刻认识到当前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把矿山安全摆在重中之重、放在各项工作的前列,不断强化基础管理、加强教育培训、树牢法治意识,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四是要进一步提高抓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的认识,从第一责任人到各级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逐级压实主体责任,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五是要认真抓好当前及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应急管理部、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要求,从措施制定、安全投入、驻矿盯守、思想教育等全方面进行研究部署,保持良好的安全生产形势。



      李永强对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为企业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具体要求表示了衷心感谢。他表示将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从自身做起,带头落实好矿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并从集团公司、机关职能部门、以及下属格尔木矿业公司和铁矿,不断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压实压紧矿山安全主体责任,坚决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稳定有序。同时将在全集团公司传达落实此次会议精神,并对照会议要求深刻反思不足、着力补齐短板,对存在的问题迅速进行整改落实,不折不扣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环境。



      期间,安监局领导通过询问和查阅相关台账资料对企业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措施,安全生产投入和使用情况,重点安全工作部署分析和跟踪落实,以及协作单位管理等工作进行了检查。